任意“丢”旅客在机场,无法无天啊

任意“丢”旅客在机场,无法无天啊

航班起飞 资料图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德辉

深圳晚报报道,今年国庆期间,市民叶先生在携程官网订了深圳-伦敦往返联程机票,但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机场中转时,却由于查不到机票信息而无法登机。几经折腾之后,他终于改乘另一班飞机抵达伦敦。谁知道,在返程中,叶先生又因携程的联程机票问题被迫降舱,且被收取1500元改签手续费。如此令人咋舌的怪事,就发生在国内最大的在线旅游平台上。

资深的“携程客”叶先生此番被狠狠的摆了一道,在布鲁塞尔机场中转找不到个人信息而无法登机,难不成携程玩了一把“空手道”?回来时明明是商务舱,航空公司也确认了飞机票的有效性,可为何又变成了只能乘坐经济舱,而又留下一张商务舱票在携程上销售?至于后续沟通,更让人受够了“店大欺客”的傲慢与无理,设坑杀熟做到如此极致,携程是不是该出来“走两步”?

“携程在手,说走就走。”这是携程的广告词,让人不免有“说走就走的旅行”的冲动。但多条媒体报道显示,携程之旅未必方便而惬意,反是添堵和烦心。近年来,携程屡屡因虚假销售、捆绑销售、虚假订单、大数据杀熟等负面事件频上热搜,让人对这个上市公司的操守与品质,刮目相看。

数不清杀熟几进宫,道不明挖坑多乌龙。2017年10月,知名女艺人韩雪在微博中炮轰携程APP存在不少“套路”,特别是捆绑销售,便告知网友“携程在手看清楚再走”。2018年4月,调查记者王志安因入住酒店卫生差而在微博投诉携程在酒店分类上存在过失,并通过竞价排名控制酒店排序,干扰用户选择。有网友投诉反映,在携程上预定广州市豪景宾馆,去到酒店发现并没有营业,观察后感觉已经很久没人打理了,携程客服称,不知道酒店倒闭了。

“钱付了,信息丢了”的杀熟并非少数,“卡在途中”的消费侵权亦非个案。据企查查官网显示,携程网主体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法律诉讼记录高达664条,其中裁判文书248条,法院公告15条,开庭公告306条,立案信息84条。涉案率不断上升,黄金周成为“重灾区”,任你投诉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侵权案例不断的上演,作为上市企业,携程底气何在?

从常识来讲,消费者无以获得尊重,消费权无以得到保护,服务者无视顾客为上帝,根在违法的成本太低,侵权损害没有依法受到惩戒。其间有“该不该”“能不能”和“做不做”三个维度,“该不该”是法律层面的研判,譬如“把客人丢在机场”的欺诈与侵权,违反了何种法律,是否应当受到处罚;“能不能”是指有没有法律救济的渠道,如何让受损的权利获得法律层面的保护;“做不做”则指由谁来保护,谁来实施,如何破解“徒法自行”的困境。

《合同法》《消费者权保护法》等法律明确了第三方平台的责权利,对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及未能履行合同要约,造成消费权利受损的行为,也有相应的罚则。首先,消费者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应以法律的武器,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附带向有关部门举报,给予监督和处罚。其次,消费者协会和有关公益组织当主动作为和积极参与,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协助维权,以提高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尤为关键的是,在全国媒体纷纷报道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及时介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市场法治生态。若让消费者“一个人战斗”,而行政执法等外力救助无以参与,“举证难”抬高了维权的门槛,降低维权的成功率,会严重挫伤维权的积极性。

“民不诉则官不究”的监管滞后与执法缺位,势必会造成“法治的弱化”,无以遏制“携程把客人丢在机场”等乱象。无法律后果的敬畏,无以法为本的底线思维,则消费利益至上的宣示,终将“口惠而实不至”。若无法律保护的兜底与护航,靠消费者“用脚投票”来给予反制,公平正义必将打折。

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欢迎关注彩云网评,投稿邮箱yncywp@163.com,稿费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