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各村一刀切的“封路”不可取,构成犯罪最高可处极刑

防控疫情,各村一刀切的“封路”不可取,构成犯罪最高可处极刑

随着各地加强对疫情的防控,各地均呼吁居民减少外出,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而一些村庄为了减少人员的流动,不少村庄对入村的道路进行设置路障、封村封路,限制本村人的外出与外村人的进入的人员流动。然为进行封村而进行的设置路障的封路行为,是否妥当呢,本文再次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村民防疫的积极性我们固然要进行肯定,然方式方法我们也要合理、合法。而且公安部也明确表示严禁各地擅自封路,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出行的权利。


各地村庄简单粗暴一刀切设路障、挖沟、推物品等破坏道路通行的方式进行封路,不可取,也不合法。情节轻微的,则可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可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

轻则,构成行政违法,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若在国家规定的道路上设置障碍、堆放物品,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涉嫌违法,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我国公路法第46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而且,根据公路法第77条的规定,违反前述规定的,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重则,涉嫌犯罪,最高刑罚至极刑!

若是对道路进行破坏,足以使行驶的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即使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也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根据刑法第117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行法第119条的规定,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刑可处以极刑。

面对疫情,我们固然要提高警惕,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而减少人员的流动,也是阻断疫情的一个重大举措。为了减少外村人员的的流入,我们可以在个村口设置相应的执勤人员,农村本是熟人社会,对陌生人的到来,几乎可以做到识别。

但各地村庄简单的一刀切,把入村、出村的道路以设路障、堆砌物品、深挖沟等破坏道路的方式封路的,此种方式并不可取、也不合法。因其不仅影响到群众基本出行的权益,也在发生紧急事情时,影响到救援,此种一刀切封路的方式,不仅封住了别人,也切断了紧急时刻的生命之路。

防护疫情,中国加油,中国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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