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靠一厉害武器,彻底按下了蒙古人高傲的头颅

清王朝靠一厉害武器,彻底按下了蒙古人高傲的头颅

文/王凯迪

世界征服者——蒙古人,这曾经是一个让世人为之胆寒的民族,13.14世纪席卷欧亚的黄祸之后,蒙古人暂时蛰伏待机,却依旧保持了强大的武力。然而,17世纪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清王朝却依靠旗盟制度将曾经桀骜不驯的蒙古人彻底收服。

盟旗制度是清朝在外藩蒙古地区推行的一整套行政和军事合一性质的组织。盟旗组织最早建立于漠南蒙古地区,其核心就是所谓的外藩扎萨克旗。1636年,清王朝在保持对明朝强大军事优势的情况下通过联姻、战争的方式平定漠南地区(今天内蒙古)的蒙古部落。在漠南蒙古各部编设牛录,设立扎萨克旗,直到1670年清王朝基本平定南明余部时,漠南地区共设立了49个外藩扎萨克旗。

与此同时,清王朝又推行了盟会制度,由若干旗组成一个盟会。崇德年间(1636-1643),科尔沁、杜尔伯特、扎赉特、郭尔罗斯为·盟会,喀喇沁、土默特两部为一盟会,敖汉、奈曼、扎鲁特、巴林、翁牛特、四子部、阿鲁科尔沁、乌拉特等部为一盟会。

后来,盟旗制度进一步完善,雍正年间以盟会的地点命名,在漠南形成了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和伊克昭等六个盟会(简称盟)。清朝还在各盟中立盟长,由盟长召集所属各扎萨克会盟,审阅壮丁、颁布诏令、审理案件。由此形成了完备的行政体系。

图/多伦会盟

随着清王朝在蒙古地区的不断扩张,这套完整的治理体系开始向所有蒙古族所在区域拓展延伸,喀尔喀地区(外蒙)在雍正时期就确立了四盟八十六旗的行政区划。在青海、漠西蒙古地区,清王朝同样在蒙古族聚居地区实行盟旗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彻底禁锢了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习性,将牧民限制在一个旗之内的狭小领地,严禁自由流动且只能由清政府解决争端,再加上清王朝利用藏传佛教对蒙古人进行的心理驯服,曾经桀骜的天之骄子终于成为清朝的百年顺民。

参考文献:1. 达力扎布编著,蒙古史纲要,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