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大商户操纵物价?那就设立市易司,货物滞销就卖给朝廷吧

宋神宗:大商户操纵物价?那就设立市易司,货物滞销就卖给朝廷吧

序言:

治平四年正月,也就是公元1067年正月,时年20岁的皇太子赵顼即位称帝,是为宋神宗。但与此同时,随着大商户势力的日渐膨胀,垄断经营、肆意操纵物价的现象也随之与日俱增。

由此也就导致宋神宗即位以后的经济局势实则并不安稳,大部分的中小商户被排挤打压,时常面临货物滞销继而赔本的局面,从而也就引发了一系列不良的连锁反应,十分不利于宋神宗的统治。

故而,怎么才能有效解决“大商户操纵物价”的问题,就成了宋神宗稳固政权的当务之急。因此,平物价、抑兼并、且能间接增加朝廷财政收入的“市易司”也就因此而登上了历史的大舞台。


宋神宗赵顼画像

就好比熙宁五年,也就是公元1072年,宋神宗说了这样一句话,“天下商旅物货至京,多为兼并之家所困”,顾名思义,说的就是宋朝商户在京师售卖货物的时候,绝大多数中小商户都会受到那些“大商户”的排挤和打压。——《文献通考·卷二十》

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一位自称“草泽”,名为“魏继宗”的人趁机向宋神宗上疏,描述出了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市无常价,贵贱相倾。富能夺”。——《文献通考·卷二十》

换言之,就是京师本地的“大商户”会通过肆意操控市场物价的形式,恶意调高或者调低市价,借以排挤打压那些中小商户以及那些外来商户,继而趁机实现其“垄断市场”的目的。


大商户示意画像

大商户操纵物价,继而垄断市场

很多人可能就会问了,既然那些大商户恶意操控市场物价,那就暂时停售止损,然后静待物价再次上升的时候再行出售不就完了吗?

若是按常理来讲,这么做确实可行,毕竟谁都不愿意做赔本的买卖,可是,这种做法也属实是有着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要求商户必须得有自己的仓库,或者有能让商户储存货物的地方。另外对货物自身的要求也高,必须得是那种方便储存的货物,诸如铁器、家具、布匹一类的,放个一年半载都不碍事。


中小商户示意画像

而且,如若货物方便储存的话,对本地中小商户还好说,顶多就是硬撑一段时间,但是对那些外来中小商户而言,可就真不一定了,更别提如果是一些不便存储的货物,诸如瓜、果、梨、桃、点心、猪肉什么的,就更是难上加难。

毕竟这些外来商户之所以来京师,本身就是为了卖货的,每多耽搁一天,那就意味着多赔一天的钱,要知道,人力,仓储、以及运输等等都是要折算成成本的。但本地的“大商户”却可以凭借充裕的“资金”优势恶意压价,导致这些中小商户失去了“价格”优势,自然买的人也就少了,从而也就导致货物滞销,卖不出去。

那接下来怎么办?总不能怎么运来的又怎么运回去吧?那说来说去还是赔了,如果是那些瓜果梨桃之类的水果就更不用说了,少则几天,多则数十天便腐烂殆尽,难不成还指望古代会存在“冰箱”,或者是“冷链运输”吗?

即使有,那所需要消耗的巨额花费也不是普通的“中小商户”所能承担的起的。


宋朝大商户示意剧照

故而也就只能是进一步的压价,选择低价倾销打价格战,而这些“大商户”,也就得以趁机“使极贱而后争出私蓄以收之”,顾名思义,就是等市场价压低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凭借手中的“资金”优势对这些“廉价”的商品大肆收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一》

偏偏这些中小商户还没办法阻止,可不卖的话就只能眼睁睁的赔个血本无归。

迫于无奈,也就只能是将“滞销的货物”低价出售给这些“大商户”,尽可能的止损,从而也就使得这些大商户对“市场”形成了垄断之势,然后再恶意哄抬货物价格,“待其价昂贵而后售,至取数信之息”,往往能获得数倍的财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一》


宋朝商户弃商从农回家种地示意画像插图

大商户垄断市场后的弊端

如此一来,也就导致这些中小商户大多数都处于一种不赚钱甚至“赔本”的状态,以至于还因为“无所牟利而不愿行于途”,既然赚不了钱,那就干脆弃商从农回家种地,不干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一》

从而也就导致赶往京师的商户越来越少,本地的中小商户也往往因为价格的劣势而撑不了多久,最终也只能是再次从了这些大商户的垄断心思,因此,也就逐渐形成了一种“舟车不继而京师物乏”的不良状态,普通百姓若是需要购买一些货物,只能是以高价从这些垄断了市场的“大商户”手中去购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一》

俗话说的好,“物依稀为贵”,毕竟货物都集中到了这些“大商户”的手上,“价格”自然是由这些“大商户”来说了算,除非百姓能从其它的地方买到,但很显然,既然已经形成了垄断的事态,别的地方又哪里还会有呢?

就好比现代的“钻石”,其在刚刚被发现的时候,价格昂贵的原因是因为产量稀少吗?并不是,只是因为其产地都集中在了少部分大财团的手中,实现了产量的垄断,然后这些财团凭借精妙的营销策略使得钻石变成了一种看似“稀有”的昂贵之物罢了。

宋朝百姓穷困潦倒示意画像

因此,恶意垄断之举势必就会让百姓的生活成本也随之成倍的上涨,换句话来说,也就是让百姓变得更为穷困潦倒,正如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改革家“李悝”所说的那句话,“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百姓都穷的不行了,政权又怎么可能会富有呢?——《续资治通鉴·卷第十五》

毕竟百姓所缴纳的“赋税”才是维持政权运转的根基之所在,百姓一旦贫困潦倒了,赋税自然无法及时的缴纳,而无法及时征收到赋税,政权势必也就没办法再继续稳固而又高效的运转。

试问,如果官员领不到俸禄,行军打仗没有军饷,百姓还没钱吃饭,那这个政权还能维系下去吗?显然很难维持,甚至无法继续维持。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笔者才在序言中说“大商户”肆意操控物价会引发一系列不良的连锁反应,对宋神宗的统治十分不利。


宋神宗示意剧照

宋神宗设立“市易司”

故而,为了解决“大商户操纵物价”的不良事态,宋神宗于熙宁五年同年,下诏“宜出内藏库钱帛,选官於京师置市易务。......在京师市易务监官二,提举官一,句当公事官一”,在京师设立了一个能平物价、抑兼并、且能间接增加朝廷财政收入的“市易司”机构。——《文献通考·卷二十》

同时,宋神宗又下诏,“遇有客人物货出卖不行愿卖入官者,许至务中投卖,句行人、牙人与客人平其价,据行人所要物数,先支官钱买之”,顾名思义,就是告诉这些“中小商户”,如若再遇到有“大商户”肆意操纵物价,导致货物滞销的情况以后,便可以将这些货物平价卖给“市易司”,也就是卖给朝廷。——《文献通考·卷二十》


中小商户排队出售滞销货物示意画像

如此一来,也就相当于是切断了这些“大商户”垄断市场谋取利益的根基,毕竟这些大商户之所以会压价,目的就是为了能以更低的价格获得这些“中小商户”的货物,而“市易司”则宣称“平价”收购滞销货物,也就使得那些“中小商户”在货物滞销之时,可以选择将滞销货物倾销给宋朝廷,虽赚的不多,但也绝不至于会赔本。

从而也就保证了宋朝“商业”体系的正常运转,使得这些中小商户再也不至于因“无所牟利而不愿行于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一》

而这些“大商户”既然收不到货物,那自然也就无法再对市场形成“垄断”,那么其“压价”的目的也就失去了意义,赚不到钱不说,甚至还会赔本,毕竟货物并非他一家所有,朝廷那里同样有着跟他一模一样的货物,甚至还比他更多。


宋朝廷示意画像插图

这也就意味着市场的“控制权”其实是落到了“宋朝廷”的手上,大商户自然无法再对众多的“中小商户”形成排挤剥削之势,“市易司”也得以通过小幅度调控物价的形式将货物“平价”后再次流向市场。

那么百姓自然也就不会因为物价太高而造成生活成本的成倍上涨,更不会穷困潦倒,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足以影响到宋神宗统治的不良“连锁反应”自然也就成了空谈,北宋朝廷自身也可以凭借“货物差价”获取一定的财政税收,属实是一举多得。

如果单从以上所说的这些内容来看的话,这“市易司”莫名的和西汉时期由“桑弘羊”所提议的“平淮法”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由朝廷来出面破除“大商户”的垄断之势,继而实现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并间接的实现对“大商户”的打击,使得这些“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史记·平淮书》


宋朝零售“商户”示意画像

宋神宗允许商户赊购货物

但是呢,为了能进一步的为朝廷财政创收,宋神宗的这个“市易司”其实还有所改良,他曾在设立“市易司”的时候特意点明,“许召在京诸行铺牙人充本务行人,牙人内行人令供通已所有,或借他人产业金银充抵当,五人已上充一保。”——《文献通考·卷二十》

说白了就是先征集一批原先活跃在京师各大商铺之间,促成商品交易的“牙人”,以及一部分中小商户来为“市易司”工作,然后又允许这些商人以及牙人“赊购货物”,但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必须五个及以上的商户互相担保,而且必须要有地产或者金银等贵重物品来抵押,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继而等这些“商人”以及“牙人”将货物卖出后归还相应的利润即可,换言之,这其实就是一种“挂账”式的市场批发,“市易司”把货物批发给“商户”,然后再由“商户”去零售。


宋朝仓储示意蜡像

一方面可以有效的防止“市易司”出现货物堆积、仓储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清理那些不易储存的货物等方面也同样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

而且,对于宋朝的财政税收而言,这些“商人”以及“牙人”赊购货物所产生的利息也是十分可观的,“若半年纳,即出息一分,一年纳,即出息二分”,意思就是说,如果半年能还清,那么只需要承担10%的利息,但如果是一年才能还清,那么便得承担20%的利息。——《文献通考·卷二十》

看似利息很高,但对这些在市易司工作的商户以及牙人而言,属实算的上是一个“无本的买卖”,只要能按时卖出,又有谁还会在乎那10%的利息呢?毕竟对这些零售“商户”而言,商品酌情提升的那部分利润足以抵消成本甚至还有富余了。

赫然是打造成了一种“双赢”的局面。


宋朝民生欣欣向荣画像示意插图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不难发现,如若按照上文所说,那这“市易司”的设立,属实称得上是一个对宋朝财政以及民生等多方面都会产生积极影响的经济举措。

但为什么“市易司”最终却没能在宋朝持续的推行下去,而是在推行了一段时间后就积弊成疾,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呢?

甚至于连起初曾明文指出“大商户”垄断之弊,自称“草泽”之人的“魏继宗”都发出了“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的感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一》

属实是因为“市易司”发展到最后,赫然是让众多的中小商户都对其产生了“依赖”,但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司”,顾名思义,但凡商户手上有点东西的,基本都卖给了“市易司”。毕竟这么虽赚的少了,但时间以及各项成本明显是要低的多了,而且还是稳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一》


市易司仓储运输示意画像插图

但如此一来,也就进一步的提升了“市易司”自身的仓储、运营等方面的压力和成本,更是将宋朝廷给顶上了“垄断市场”的风口浪尖,而且早在宋神宗设立“市易司”之初,只是设定了“贱则少增价取之”之类的平物价、抑兼并政策,但是却并没有制定“贵则少损价出之”的调控政策,也就相当于没有设定“物价”的上限。——《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一》

这就给后来货物价格的暴涨弊端奠定了一个基础。

从而也就导致市易司受限于“仓储”以及“运营”成本的逐渐拉升,若是想要不亏本,只能是进一步的提升物价,故而也就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市梳朴则梳朴贵,市脂麻则脂麻贵”,说白了就是卖啥啥贵,而且这压力最后会落在谁的身上?无非就是那些做零售“无本生意”的商户以及百姓大众的身上。

毕竟太过高昂的物价百姓也不一定就能消费的起,所以滞销货物也就等同于又积压到了这些做零售的“商户及牙人”之手,如果此时我们再结合这些零售商户所必须要承担的高额利息来看的话,那意思可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些积压滞销的货物赫然已经成了这些零售商户最大的负担。


北宋监察御史示意画像

就好比元祐元年,也就是公元1086年,北宋监察御史“韩川”所说的,“仓务共占官六员,专副书吏、库级等不减百人,月给俸是几千缗,所收之息,不补所费之半”,很清晰的向我们描绘出了“市易司”规模是越来越大,但所获收益实则是越来越小,甚至都还没有运营成本的一半,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哪些“零售”商户所必须要缴纳的“利息”在里面。——《乞罢市易奏》

俨然又形成了另外一个“恶性循环”。

也就足以证明,宋神宗原本所想要打造的“双赢”局面,俨然已经成了一个鸡肋之物。故而,“市易司”会推行失败也就无可厚非了。属实是因为其只能用来应一时之急,若是想要长久推行的话,那就还需进一步的调整以及完善才行,诸如限制下滞销货物的数量以及种类,或是给“物价”设定个上限,保持其始终能处于一个平衡点之类的。

不过,如果我们单就“平物价”、“抑兼并”以及“打压大商户垄断”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来看,很明显“市易司”政策制度在推行之初还是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存在的。

【end】